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《关于印发〈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、修订计划(第二批)〉的通知》(建标〔2008〕105号)的要求,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,认真总结实践经验,参考有关靠前标准,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制定本规范。
本规范共分8章和1个附录。包括:总则,术语,基本规定,导管、线槽敷设,配线,封闭插接式母线敷设,封闭插接式照明母线敷设,工程交接验收等。
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识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
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,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。
1 总则
2 术语
3 基本规定
4 导管、线槽敷设
4.1 一般规定
4.2 钢导管敷设
4.3 可弯曲金属导管及金属软管敷设
4.4 刚性塑料绝缘导管敷设
4.5 线槽敷设
5 配线
5.1 一般规定
5.2 管内穿线
5.3 线槽敷线
5.4 钢索配线
5.5 塑料护套线直敷布线
6 封闭插接式母线敷设
7 封闭插接式照明母线敷设
8 工程交接验收
附录A 金属线槽及插接式母线与各种管道的小净距
本规范用词说明
引用标准名录
附:条文说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