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保证高压电器的安装质量,促进安装技术进步,确保设备安全运行,制定本规范。
本规范适用于交流3kV~750kV电压等级的六氟化硫断路器、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(GIS)、复合电器(HGIS)、真空断路器、高压开关柜、隔离开关、负荷开关、高压熔断器、避雷器和中性点放电间隙、干式电抗器和阻波器、电容器等高压电器安装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。
高压电器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,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
根据原建设部《关于印发<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、修订计划(第二批)>的通知》(建标[2006]136号)的要求,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J 147-90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。
本规范共分11章,主要内容包括:总则,术语,基本规定,六氟化硫断路器,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,真空断路器和高压开关柜,断路器的操动机构,隔离开关、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,避雷器和中性点放电间隙,干式电抗器和阻波器,电容器等。
与原规范相比较,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:
1.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由500kV电压等级扩大到750kV级。电压等级提高了,对安装各个环节施工技术、指标等要求的提高,在条文中都作了明确规定。
2.在相应章节中增加了罐式断路器内检、高压开关柜和串联电容补偿装置安装的内容。
3.删除了原规范中的如下内容:
1)空气断路器、油断路器安装的全部章节;
2)避雷器章节中有关普通阀式、磁吹阀式、排气式避雷器的安装;
3)电抗器章节中有关混凝土电抗器的安装。
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
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,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,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。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,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,认真总结经验,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,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,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33号,邮政编码:100055,电话:010-6342428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