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。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变压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DL/TC 02)归口。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: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、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、国网运行分公司宜宾管理处、国网运行分公司宜宾管理处、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、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、中国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、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广州局、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、国家高电压计量站、特变电工康嘉(沈阳)互感器有限责任公司、许继集团有限公司、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、易能乾元(北京)电力科技有限公司、上海康阔光传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、福建省普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童 悦、刘 翔、叶国雄、黄 华、李凤祁、沈志刚、赵世祥、王 颂、谭炳源、石延辉、张淑珍、王黎彦、李 鹤、腾晓红、田志国、须 雷、刘东伟、黄 勇、蔡国清。
本标准规定了直流电流互感器的术语和定义、使用条件、技术要求、结构与选型要求、试验、标志、使用期限、包装、运输及贮存等。
本标准适用于±11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直流输电系统用直流电流互感器的订货、交接验收、运行及维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