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规程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。 本规程由电力行业水电施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。 本规程主编单位: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、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。 本规程参编单位: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、武汉大学、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、葛洲坝集团试验检测有限公司、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、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、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。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:蔡跃波、丁建彤、陈改新、纪国晋、杨华全、曾力、李光伟、陈志远、谢凯军、林星平、杨森、何金荣、宋人心、钱文勋、王少江、陈霞、傅翔、陈波、白银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:梅锦煜、王鹏禹、许松林、汪毅、高翔、楚跃先、陈宏、孙志禹、郭光文、孙来成、黄中鑫、张文山、吴高见、杨成文、王军、钟彦祥、沈益源、杨涛、何小雄、孙昌忠、吕芝林、陈文耀、殷洁、李勇
为规范水工混凝土和砂浆的试验检测方法,制定本规程。本规程适用于水电水利工程混凝土和砂浆的室内、现场试验检测。除特别规定外,试验室温度宜为20℃±5℃,相对湿度宜不小于50%。试验原材料、试样、试件、仪器设备的温度宜与试验室的一致,并应避免阳光照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