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总则
2 术语
3 基本规定
4 自流平地面设计
4.1 一般规定
4.2 构造设计
5 基层要求与处理
5.1 基层要求
5.2 基层处理
6 材料质量要求
7 水泥基或石膏基自流平砂浆地面施工
7.1 施工条件
7.2 施工工艺
8 环氧树脂或聚氨酯自流平地面施工
8.1 施工条件
8.2 施工工艺
9 水泥基自流平砂浆一环氧树脂或聚氨酯薄涂地面施工
9.1 施工条件
9.2 施工工艺
10 质量检验与验收
10.1 一般规定
10.2 主控项目
10.3 一般项目
10.4 验收
本规程用词说明
引用标准名录
附:条文说明
根据原建设部<关于印发(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、修订计划(第一批)>的通知》(建标〔2007〕125号)的要求,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,认真总结实践经验,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,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。
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:1.总则;2.术语;3.基本规定;4.自流平地面设计;5.基层要求与处理;6.材料质量要求;7.水泥基或石膏基自流平砂浆地面施工;8.环氧树脂或聚氨酯自流平地面施工;9.水泥基自流平砂浆一环氧树脂或聚氨酯薄涂地面施工;10.质量检验与验收。
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,由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。
本规程适用于新建、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建筑室内自流平地面工程的设计、施工、质量检验与验收。